继一浪高过一浪的问责风暴之后,湖南省茶陵县首创的“追踪问责制”再度吸引人们的眼球。据7月16日《湖南日报》报道 ,该县新近推出的“追踪问责制”明确规定,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调动工作后的5年内,原单位主要工作指标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基础不稳而出现滑坡的,原单位负责人一律返回协助工作,在规定期限扭转工作局面后,才能复任现职。首批12名原乡镇负责人成了追踪问责制推出后的第一批“返工者”。这些领导“打道回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帮助“扭转”局面达标的,扣除一定工资、奖金,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评先。
茶陵县12名原乡镇负责人之所以重返“故地”,是由于近年来这些乡镇计生工作出现了滑坡,留下了“后遗症”,在株洲市137个乡镇的计生工作排名中,均在100名之后。这种对“责任”追根问源的做法,改变了过去“人走责免”的通常习惯,让有关领导为以往的不作为、乱作为“埋单”,彰显了求真务实理念,让人耳目一新,令人拍手叫好!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原本就有为人民服务之责。但在有些人眼里,责任却变成了权力的代名词,一些不顾客观实际的“政绩工程”、一些违背客观规律的“长官意志”、一些“不作为”与“胡作非为”,之所以屡屡得逞,行政问责的缺位是重要原因。
实行“追踪问责制”,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是“追踪问责制”一个基本原则。如果只有利而不担责,权力层就会充斥着“逐利者”而非“干事者”。“追踪问责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领导干部更负责、更科学地行使手中的权力,迫使一些想以手中权利做幕后交易、错误决策的官员有所顾忌,促使权力人士时时想到权力是人民给的,违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将会受到追究。
实行“追踪问责制”,有利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此项制度的实施,在干部队伍中产生这样一个心理预期,要避免“责任追踪”,就要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提高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质量,“补牢”于“亡羊”之前。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具有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实行“追踪问责制”,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目的。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工作心浮气躁,脱离实际,搞“一个艄公一道河”、“新官上任三把火”,只求本届有政绩,不给下届留财富,乱集资、乱摊派、乱举债,盲目上工程,乱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寅吃卯粮、亏空很大,出现“前任政绩后任债”、“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现象。而“追踪问责制”的实施,促使领导干部在决策或干工作时不得不从长计议,三思而后行,可有效杜绝“首长工程”和“长官意志”的出现,否则“吃不了兜着走”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实行“追踪问责制”,还有利于整肃吏治。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干部只有贪污受贿时才会受处罚,只有在现有岗位上“不在状态”时才会受到“问责”,很少对其履新前的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的“后遗症”进行追究,更不会让他们“打道回府”协助“扭转”局面达标。如今给他们套上一条追踪问责“紧箍咒”,让他们为自己过去的失职、失误埋单,体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对称,它警示领导干部在用权的同时,要真正为民所用、所谋、所系,否则就会因失责而受到“责任追踪”,喝自己酿造的“苦酒”甚至还有可能被“民意”淘汰出局。
茶陵县推行的“追踪问责制”对领导干部构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还会影响了一些干部的官位,致使不少干部都发出了“如今官越来越难当了,责任愈来愈大,权力愈来愈小”的感叹!这种追根究源“追踪问责”,虽然会让一些干部难堪、难受、紧张,但事后带来的是动力、压力,是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据报道,茶陵县自实施这项制度以后,全县干部队伍人心思进,工作热情空前高涨,下乡帮民解困、助民增收蔚成风气。希望这种问责机制能日趋完善,并成为一种常态程序,在全国推而广之。 中青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