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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号码不能搞“叶公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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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叶公好龙”

    新华社记者张建高

    近日有两条涉及信息公开的报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条是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公布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闻发布机构电话后,有媒体记者在上班时间逐一拨打,发现15个电话无人接听,1个是单位总机号码,3个是新闻发言人“联系人”的电话;另一条是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人大代表电话中,仅两成是代表本人的电话,其余的多为单位办公室电话。这不禁令人想到了典故“叶公好龙”。

    既要公布电话,就要保证能拨通,而且要保证是当事人接听,这样才符合公布电话的初衷,才能使公众相信公布电话是真心实意的,才有可能达到公布电话的目的。公布的电话无人接听或者是他人代为接听的,轻着说是敷衍了事,重着说是弄虚作假。试想,如此拐弯抹角地费事,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去“打扰”人家呢?

    这种情况与前些年各地公布市长、局长“热线电话”的情形颇为相似。那些所谓的“热线电话”,到头来都因为打不进去或接听的人根本不是市长、局长,反映了问题也白搭,让百姓心灰意冷,空留下“作秀”的烙印。

    现在公布的电话号码多了,从市长、局长扩大到了人大代表、新闻发言人等,其中不乏真公布的,但“作秀”的痕迹仍在,总有被公布电话者怕被“打扰”,因为是上级组织要求公布的,不是自己愿意公布的,所以弄个电话号码应付了事。

    真龙来了,叶公跑了,真龙便不会再来。让公众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或接听者根本不是公众要找的人,这电话还会有多少人去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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