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敏(化名)在老师眼里是“问题少年”,以致3年时间内被迫转了4所中学,两所有名的公立学校和两所有名的民办学校都将“问题少年”这个球踢了出去。在相同的“比分”面前,还难让人对这两类学校产生明显的倾向性。赵敏第五次转学是在光华学校,该校何元宗校长说:“除了被送去劳教的未成年人客观上不能在光华上学外,其他任何孩子都可以来我们学校读书。”结果,作为民办学校的光华学校在公益、公平方面赢了一球,将比分拉开。
按理说,公立学校既然姓公,就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但是,事件的最后结果却让人觉得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在某些方面有点角色错位:公立学校不怎么“公”,私立学校未必就那么“私”。
回顾历史,会发现这样的角色错位现象古已有之。先秦时期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也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这些“公立学校”几乎没有公益性和公平性可言,相反当时的私立学校倒颇有些急公好义的气质,比如私学中的义塾又称为义学,是私塾中规模较大的学校,由宗族组织所创办,对本族穷苦子弟进行免费的初级教育。孔子等人办的私学提倡有教无类,无论谦谦君子还是“问题少年”都照收不误。
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私立学校中有部分成为所谓“贵族学校”,公立学校中的名校也颇像“贵族学校”,他们拒收农民工子女,拒收所谓“问题少年”,所幸这并不代表学校的主流。某些私立学校仍然像古代的义塾一样,接受了穷苦子弟和“问题少年”,使赵敏们的家长在困境中看到了柳岸花明。光华学校吸收“问题少年”,我认为这不但是继承了中国传统教育的精华,还可以成为与公立学校竞争的一个优势。
光华这样的私立学校,或许在硬件方面不如许多有名的公立学校,却用自身行动证明了一个道理:开展公益教育、素质教育不是公办学校的专利,民办学校同样有责任、有条件实施。让“问题少年”体验到轻松感、自信感、成功感,实现从厌学到乐学的转变,这是一些民办学校教学成功的关键所在,是成功的素质教育和育人新路。
光华学校照亮“问题少年”的光华,无论对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都有启迪作用。而在公益、公平方面本来更有条件尽力的公立学校,难道就甘于角色错位,说不出“任何孩子都可以来我们学校读书”的侠义之言吗?
易 晖(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