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来,省经济委员会高度重视,强化职能,狠抓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机关建设。
在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中,省经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适时检查工作进展,解决相关问题。确定了全面清理服务项目,制定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等工作重点,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出了分阶段检查、考核的明确要求。
省经委把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服务项目作为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重点工作来抓,对11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及46项行政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审查和逐个甄别。在原已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部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再次通过省经委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和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使落实四项制度有条不紊地开展,省经委重点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全方位培训。省经委制订了四项制度培训方案,并已开始进行培训。二是设置电子触摸屏,为实行信息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查阅提供快捷手段。三是设立服务接待岗,实行挂牌上岗。从4月1日起,省经委机关在一楼大厅设立服务接待岗,由各处室负责人带岗并轮换值班。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栏,就近期已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宣传。五是开通监督通道。为方便对四项制度实施督查,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信箱。六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邀请昆明市经委、晋宁县经济局、杨林工业园区、通海县经济局、云南煤化集团、绿大地公司等企业和单位的代表,就落实四项制度、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进行广泛座谈。同时,向全省各州市经委、40个工业强县、30个工业园区广泛征求意见,为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供了可靠依据。
记者 田逢春(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