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发出2008年森林防火命令,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作防火第一责任人等。同时,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即日起,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
据悉,省政府今年防火命令主要明令:要严明防火责任,落实“4个责任人”制度。严格火源管理。做到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等制度,牢牢管住野外火源。按照《云南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的火场一线指挥,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场一线扑火。
明令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预防和扑救双向责任考核。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