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在实施污染物减排过程中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环境执法,杜绝新增污染物。去年,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结构减排二氧化硫329吨、化学需氧量556吨的目标任务。
围绕天蓝水绿、景美民富的目标,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把其列入政府“一把手”工程,并将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和工程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及各有关企业,全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步入制度性、规范化轨道。
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临沧市以推行清洁生产为抓手,加大对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力度。近几年来,选取了水泥、制糖、造纸、冶金、食品、建材、煤炭、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共48户重点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扶持督促引导企业围绕生产上的薄弱环节,不断开展技术攻关和挖潜革新,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新工艺,树立“设备换能源”的科学发展理念,投资5000多万元,重点对蔗渣煤粉炉进行全面改造,引进等压排水技术,对蒸发热力方案进行改造,在大型水泵等大功率设备上采用变频控制、进相器控制技术等一系列措施,使南华、永甸等制糖企业实现了“三废”综合利用,在蔗田、制糖、酒精、废物综合处理这4个系统之间,形成了甘蔗—制糖—废蜜制酒精—酒精废液制光合菌肥(复合肥)—甘蔗、尾水提灌蔗园的生态产业链。目前,临沧市的澜沧江啤酒集团、茅粮集团、鑫圆锗业股份公司等17户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性和强制性验收,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从源头控制污染,在环境执法上着力。对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工程,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坚决关停、关闭、淘汰库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制浆生产线、华侨糖业公司木糖生产线、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2×8M立窑生产线等污染设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始终坚持“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审批,严把项目“选址关、审批关、验收关”,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目前,全市市级设立的40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辖区内没有发生建设项目越权审批、未批先建、未批擅自投入生产、超过试生产期久拖不验造成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现象,未发现“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李春林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