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一个省级机关首批首次向社会做出公开的服务承诺
本网讯(记者 方民)云南省十一个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以打造诚信政府、强化服务,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 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社会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旅游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从今年3月1日起,省政府在全省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省政府对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广泛开展了四项制度的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各地各部门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承诺的前期工作已经就绪。服务承诺的目的就是通过将政府对公众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态度、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起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从而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效率,加强机关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了保证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我省已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同时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省政府要求各行政机关分批次向社会公开承诺,为做好承诺,各部门开门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手续、程序等向社会公众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各单位部门在向公众公开承诺的同时,还将相关信息公布到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接受群众监督,并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力求每件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首批十一个省级行政机关在服务承诺的同时还公布了监督电话,单位网站。向社会向公众做出庄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