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贩毒 一名懂汉话的人带队
据普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贾光武介绍,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看,毒品来自境外,当毒品送到边境一带后,老板将毒品分给“特殊人群”。
民警李大姐说:“我也是当母亲的人,可我看‘特殊人群’并不疼爱她们的孩子。”据介绍,很多时候民警还要充当“特殊人群”的保姆。警方还了解到,一些妇女为了运送毒品,逃避法律的打击,公开开价,谁让她们怀孕,将会得到200元的报酬。
“她们聚集在一起,等待老板挑选,然后由一个稍微懂汉话的妇女带队来带毒品。”李大姐说,这样方便路上买车票和住宿等。
藏毒 两三小时内吞下毒品
毒品海洛因一般分成无数份,分别用塑料胶布或避孕套包裹好,然后一袋一袋吞噬。
由于包裹得很大,一般连吞带塞毒品才能够咽下喉咙,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两三小时。当然,有的也会将一部分毒品塞进阴道或肛门里。
一名体内藏毒妇女告诉记者,毒品很难吞咽,一般3天内要将毒品带到目的地,路上只喝一点水,因为吃其他东西怕毒品在半路就被排出。“毒品吞下去胃痛得厉害,还要克服晕车呕吐。”
民警介绍,一般三四个妇女在一起,今年最多的一起有8人,她们有的乘坐客运车,有的乘坐面包车或出租车,没有人会带身份证,调查很困难。其中一人吞了少量毒品后,实在难以下咽,她将没吞下的毒品装在衣服口袋里。
运毒 她们呼出的气体有胶味
警方介绍,边境一线是“特殊人群”取毒的主要地方,最后毒品运往内地。
她们很少吃饭,身体一般很虚弱,她们呼出的气有刺鼻的胶味;还有,她们嘴里会有许多白沫;一般她们要么带着孩子,要么怀有身孕。
警方称,人体藏毒有极大的风险,一般的人,如果毒品破裂在肚子里,救治不及时,将会丧命,而肚里的孩子也将中毒胎死腹中。但是,冒着生命危险运送毒品,她们一般只有2000到5000元不等的报酬。
由于没有身份证,民警不能准确掌握她们的名字,排毒期间,民警给她们手上编了号,同样,排毒的桶也要编号,她们排出的毒品也是编号分装的。
排毒 排出的毒品沾着鲜血
记者看到,“特殊人群”的排毒清单足足有40页纸,上面清楚地记录着每一次排毒的时间和数量。
“抓获后,我们要带她们去照片子,你可以清晰地看到毒品在她们体内的分布。”民警说,排毒过程也要视个体差异,快的几小时,慢的需要一星期左右。还有的排毒很困难,需要用手来抠,有的还请求民警给她们食用油进行润滑。
记者从一份排毒统计清单上看到,她们体内最少的藏毒90克,多的达到500克。就连民警都惊呼:“她们是怎么吞下去的,就算是饭,吃这么多也很困难。”由于毒品包裹得太大,每坨排出的毒品都沾有鲜血。
新闻延伸 “特殊人群”成为警方心头之痛
采访中,记者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法处罚。其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或冰毒50克以上的,将会处以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为什么“特殊人群”能享受到特殊待遇呢?
普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贾光武告诉记者,其实是“特殊人群”钻了法律的空子。“按照云南省公安厅法制处1996年出的《公安常用法律汇编》解释,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贾光武表示,“特殊人群”已成警方心头之痛,一方面她们并不是真正的老板,但另一方面,她们对社会对人类又带来了危害,而且,体内藏毒对藏毒者本身也存在巨大的风险。“我们高度重视‘特殊人群’,也和普洱市妇联、市民政局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据介绍,为了救济这些“特殊人群”,日前,普洱市民政局还调拨了20床棉被和1吨大米。但这并非长久之计,贾光武分析,之所以“特殊人群”成高危态势,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经济条件落后,法制意识不强,家庭因素,法律空白等。
法律中留下的空子,让“特殊人群”有机可乘,这是普洱警方以及云南警方甚至是全国警方所面临的一个头痛问题。而如何应对越发突出的“特殊人群”,这也是警方当前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黄兴鸿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