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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省级行政机关公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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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开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省政府办公厅等11个省级行政机关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服务承诺。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在会上通报了我省省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实施服务承诺的有关情况。据悉,这是云南省第一批省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实施服务承诺。

    据介绍,自3月1日起,省政府在全省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经过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全省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按照省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的总体工作部署,4月份省级行政机关将进行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开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承诺的目的、服务承诺的单位、服务承诺的内容和服务承诺的形式等。省政府要求省级行政机关都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服务承诺,将政府对公众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态度、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建立起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据丁绍祥介绍,为了抓好服务承诺工作,省政府对落实公开服务承诺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服务承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是服务承诺人,也是本单位落实服务的领头人。二是紧紧围绕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切实保证承诺焦点集中、承诺尺度到位,承诺内容兑现。三是统一部署,集中行动,全面推进四项制度的实施。四是完善工作规章,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五是开门听取意见,接受各方监督,各部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热情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把各方的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手段,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把承诺的事项做细、做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昨天参加公开承诺的省级行政部门有: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共11个部门,其他部门的服务承诺将分批陆续展开。

    来源:《云南法制报》 记者 宋如鹏 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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