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2、营造环境。深化科学监管理念,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引导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营造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高效。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我局监管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缩减10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严禁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不接受、不参与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活动,不借用管理相对人的钱物。
5、阳光政务。在政府网站等各大媒体上公开职责职能、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实行阳光作业。
6、树好形象。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7、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和我局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到今年底,使药品“两网”建设的县、乡(镇)、村监督、供应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5%、90%以上。
8、接受监督。实行挂牌上岗服务,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71一8091521。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局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省旅游局
一、国内旅行社设立的审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国际旅行社设立的初审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导游证的颁发(含临时导游证)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承办社的初审2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
五、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的审核受理当日办结;
六、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旅游培训单位资质认定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出境旅游领队资质的认定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导游人员资格认定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 旅游发展规划审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以上承诺的基础上,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公开办理信息。我们将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和时限承诺,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我们坚决杜绝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落实好服务承诺制。
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将着力加强旅游行政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观念,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作为被来访、来电最先询问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来访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或能答复的予以及时、详细解答,认真办理;解答不了的则做好解释,并引见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我们将全面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现象,切实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建设全方位优质服务型机关。
高效务实工作。服务对象到省旅游局机关申办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来信来访,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经办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将着力提高局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核心,严格执行好限时办结制,建设高效务实机关。
对局机关未能按承诺内容办理的,我们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监督电话:0871-4608362。
云南省旅游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局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