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受厅长罗崇敏同志的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教育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一)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
(二)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和研究完善云南现代教育体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对“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严格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全面履职,竭诚为民服务
(一)全面履行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二)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四)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三、接受监督,加强机关建设
(一)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全厅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871-5141284 5141568
云南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陆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云网查询。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