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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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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极明,受厅长孙小虹同志的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商务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能。用开放的观念、开放的思路、开放的心态、开放的管理、开放的手段,全面履行商务管理和服务职能,认真办理职责范围事项。对事权在我厅的11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结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比如按照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鲜茧收购资格核准时限为45天。我厅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三、提供优质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尽可能主动上门为基层、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协调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相对人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

    四、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努力把商务厅建设成“观念更开放、管理更放开、审批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廉洁从政部门。

    五、实行责任追究。我厅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接受社会监督。对我厅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欢迎举报投诉,电话是:0871-6269875。

    云南省商务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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