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2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平,强化政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建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和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办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建立完善与国内外开展教育合作和交流的体制机制,提高优质资源比例。深化公办中小学校长公选、教师聘任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高等教育省州市共建共管体制。完善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高校现代制度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高校创新体制和产学研结合的机制,提高高校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师特聘、特岗、特邀制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免费培养试点,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津补贴制度。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
2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促进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迈进的要求,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面上展开、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积极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和党报发行体制改革,占领网络新阵地,增强主流媒体竞争力和发展活力。采取“一团一策”办法,推进文艺院团改革,今年务求省级院团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创新、文化艺术创新和运作方式创新,坚持文化与旅游结合、与企业结合、与科技结合,加快“走出去”步伐,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壮大企业,打造品牌,形成富有云南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提高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进管办分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估、监测、考核和奖惩办法,提高监督约束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
26.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按照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逐步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的单一所有制改造为混合所有制。放开放活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办和股份制医疗机构,扩大医疗资源总量,提高优质资源比例。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院长公选和院长负责制、员工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卫生人才到基层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服务。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医药分开。
27.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年薪制、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加快建立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调节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强化政府的再分配引导和调节功能,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到2010年,基本建立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体制。
28.深入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财税、金融等方面支持和激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到201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调节机制和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和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完善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的劳动培训制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帮扶政策。建立健全城镇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劳务中介,大力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监察执法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29.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进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完善灾民紧急救助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制度,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建立完善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30.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制度;创新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实行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机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完善来信来访、领导下访等制度,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舆情汇总分析研判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