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昭通消防推出九项便民措施

http://www.yndaily.com  云南日报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3元/月)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昭通消防支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日前推出9项便民服务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消防服务水平。

    该支队在昭通政府信息网、昭通信息港设立信息公开网站,为社会提供消防信息和技术资讯,定期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公布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消防行政许可信息。接受消防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在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消防机构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接待,并设置专门的咨询服务电话。

    设立群众接访室,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设置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室,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专门安排1名领导接待来访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及诉求。

    实行警务公开,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在昭通信息港及各个便民服务窗口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作出全面公开和具体的办理承诺。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实行首问制,并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消防事项限时办结制。规定对消防行政许可、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对火灾事故、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的举报、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定期开放消防队(站)。支队规定每个消防队(站)每月至少向社会开放两次,在“五一”、“十一”和学生寒暑假期间,增加开放时间和接待人数,为广大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

    严格控制消防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重改轻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依法不予处罚。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快速处警。规定对接到的火灾报警必须在一分钟内出动警力,处置火灾事故。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征求群众对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纪律作风的评价及对消防工作的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要及时向社会提供优质消防安全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建立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解决消防安全实际问题。主动走访企业,听取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记者 张天春 通讯员 杨家明(云南日报)


打印 收藏 关闭




推荐文章
推荐专题
图片新闻
热点文章排行
好新闻您来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