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法院执行联合行动将在区政法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协助执行单位不得推诿塞责,一旦发现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表面配合,实则“疲软”的,将面临问责,严肃查处。昨天,盘龙法院推出执行新招。
今年,在区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法院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房地产、房管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19个部门之间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在一定范围内,依法对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注册新公司、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活动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那么这一新规的执行情况如何呢?盘龙法院院长毕正雄对此颇有感触:“在实际操作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力’不强。如果协助单位不配合,法院也没有办法。”
而在昨日出台的联动机制实施意见中,对联动单位协助执行“疲软”的行为有了硬规定:联动单位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擅自为被执行人办理财产转移、抵押、出租登记手续的;据不履行动态查询、监控义务、不将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及时反馈给执行法院的单位或个人,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对涉嫌的个人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新联动机制将从根本上缓解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找到财产难动、协助单位难求等问题,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毕正雄说。记者 柏立诚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