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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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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中,很多地方结合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四项制度的落实,不但要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慢作为”的干部也要被问责,这不失为寻找解放思想突破口、整治机关作风的一剂“良药”。

    长期以来,随着各地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对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少数机关工作人员节奏不快、效率不高的“慢作为”现象却依然存在,甚至在个别行业还比较突出。在笔者看来,相对于“不作为”、“乱作为”而言,“慢作为”比较隐蔽,难以被察觉,即使被察觉了,也往往难以追究。打个比方,机关干部“慢作为”就像人患了糖尿病,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事,可实质上隐患很大,并很可能危及“生命”——政府行政功能的正常运转。分析起来,机关工作人员之所以“慢作为”,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客观方面是体制机制上造成了工作程序过多,审批手续繁琐,有些干部长期在惯性运转的环境中想快也无法快。更重要的则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个别机关工作人员把手中的权力看作寻租的资本,欲以“慢作为”谋一己之私利,或是看风向、随大流,不求上进的求稳思想根深蒂固,本身就不想快。更有一小部分机关干部已形成“共识”:“慢作为”一般情况下出不了大问题,无须担心,即使出了点问题,事后的追查常常也不了了之,最多也不过是个工作能力差,可以不为自己的“慢作为”负责任。有了上述几种思想“作怪”,工作起来效率自然也就没法提高了。

    在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在大力实施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其服务本领,更要建立问责追究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重拳出击“慢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作风的大转变促进工作的大落实。

    朱法飞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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