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中村改造涉及面广

补偿标准牵动人心

如何协调各方利益考验智慧
昨日下午,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企业及村民代表,就《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集体土地上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最低标准》进一步征求意见。
经过之前的4轮讨论修改,拟订的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充分考虑了区位、住宅建筑结构等划分,城中村改造中,一环以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框架结构住房补偿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详见图表)。该标准为房地合一的货币补偿最低标准,不含装修补偿等。
今年2月全面启动的昆明城中村改造重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目前一批改造重建项目相继进入到拆迁安置阶段。为规范拆迁行为,在被拆迁人可选择采用产权调换或货币方式的前提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决定出台《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集体土地上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对现有城中村改造政策进行补充和细化。经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历时两个月的工作,抽取了21个样板村,采用区位、商业价值、居住价值等四维评定法。在反复测算、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此补偿最低标准,适用该标准所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执行。
昆明市政协主席田云翔、副市长陈勇、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建伟等在征求意见会上发言。与会人员认为,出台最低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标准基本符合昆明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对城中村改造有指导意义。该标准根据城中村所处的区域、建筑物结构类型,还分别规定了拆迁补偿的不同最低标准。据悉,最低补偿标准是政府保障群众利益的“保护线”,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罗南疆 实习生 施慧(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