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场送温暖活动在寒风中进行,台上是各方领导,台下是大约两百名接受捐赠的孩子和老人。不少老人和孩子冷得瑟瑟发抖,缩紧了身子。于是观众之中开始交头接耳:“如果把东西送到家里,或者送到居委会,那就方便了。”相信这是当时在场很多人的心声。与举办仪式的复杂程度及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相比,送物品上门显然更加实用,经济实惠不说,还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开支。然而,从众多媒体被邀请到场的架势来看,主办方舍简求繁的目的不言自明。
这让笔者回想到去年媒体的一些报道:在元旦到春节的送温暖活动中,西安市有一位孤残老人,在一周之内被洗了8次澡;广州市有一位孤寡老人,一上午“送温暖”的来了5拨人,老人被量了4次血压,理了2次发,他家的门窗被擦了3遍;上海市有一位独身老人,先后收到了6床棉被……
每逢佳节,送温暖活动的确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给困难群众解了燃眉之急。但在有些地方,送温暖活动形式大于内容,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温暖”是早就该送的,却偏偏要等到快过年了才“温暖”一次;有的“温暖”送不到点子上,群众柴米油盐还没着落,领导却送来了热水器、微波炉;有的队伍浩浩荡荡,送出去的“温暖”值不了几个钱,却连吃带喝,给基层增加了不少负担。
温暖要送,但关键在于措施、方法要得当。不能为搞活动而“送温暖”,也不能一阵风刮过就完,而要经常化、持续化,年终和节日里要送温暖,平时也应有温暖送下去,使困难群众一年四季都暖心。因此,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给困难群众送温暖时,应少些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捧着一颗心去慰问,带着真感情去帮扶,默默地为困难群众献上一份关爱,带去一点帮助,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同时,要注意轻车简从,多顾及困难群众的心情,切忌将好事办得变了味。
徐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