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春晚奖”和“兰花奖”颁奖仪式的现场,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在大会第一个环节,向到场的近400家电视台发出声明文件:强烈谴责郭德纲的过分言行,并强烈要求郭德纲向北京广播电视台以及王晓东台长和家人道歉。据了解,此份声明是由北京电视台请求发出的。
郭德纲与北京电视台的是是非非像一出泡沫剧。在2010年8月,郭德纲因为纵容弟子殴打北京电视台记者并发侮辱北京电视台及其记者的言论,曾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前不久,郭德纲又因为含沙射影侮辱已故的北京广播电视台台长王晓东,最终饱受质疑。
不可否认,郭德纲在“德”上的确存在一些欠缺,但媒体动辄就是封杀、抵制甚至联合抵制,的确是值得商榷。毕竟,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其权力要慎用。
一直以来,网友对郭德纲影射事件,一直站在北京电视台这边,但北京电视台此招一出,却有网友表示,要不要封杀,要多听听观众的意见。舆论的反转,源于“过犹不及”的道理。如果真要觉得郭德纲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应走法律渠道,用法律主张相关的权利。在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依靠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才是社会的共识。如果郭德纲的行为的确逾越了道德底线对他人权益造成伤害,相信法律自会给出一个公断。而如果仅仅是言论方面的事情,那如今这种“联合抵制”的行为,同样会带上打击报复之嫌。
抵制或封杀行为应该谨慎。否则,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岂不成了空话?
要不要封杀,要多听听观众的意见。舆论的反转,源于“过犹不及”的道理
杨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