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
开展公车治理回头看,全省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通报顶风违规违纪典型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对公车改革作出严格规定。“中央的最新规定释放出对‘公车腐败’宣战的新信号,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贯彻意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公车治理工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处长刘延安说。
目前,“车轮上的浪费”依旧是“三公”消费中的绝对大头,11月18日,中纪委通报今年以来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情况: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中接近1/3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问题,居各类问题之首。
此次我省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要求继续巩固和深化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全省各州市、省直各单位执行6个“一律不准”情况进行检查,即: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乘坐超标准车辆,一律不准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一律不准以借用、受赠为名占用和乘坐企业车辆,一律不准租用超标准车辆供自己乘坐,一律不准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一律不准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剑指”公车特权化和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
“开展公车用车治理,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应改变将车辆品牌、车牌号等当作身份和权力象征的观念,并在制度和监督等方面探寻行之有效的做法,真正让公务用车去除特权化。”网友@anderson曾发帖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成为省委第一批8个方面整改内容之一。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公务用车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省纪委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治公务用车有关违规行为的通知》,联合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等,采取自查登记、核实甄别、上路检查等办法,清理整治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和违规悬挂军警号牌问题,并对违规进行查处。
此外,为有效治理公车私用顽症,今年云南省公务管理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试点的通知》,采取在公务用车前后挡风玻璃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标明车辆所属单位和监督电话的办法,公开公车身份,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目前大理、德宏、曲靖、文山、玉溪、红河等10个州市已全面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范公车管理由内部管理监督向接受外部监督迈出了重要一步。
通过治理,近来党员干部公车姓“公”意识普遍增强,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公车铺张、用车攀比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明显减少,公车使用频率、运行费用下降10%左右。过去存在的公务车辆集中停放、统一派遣、节日封存、使用公示等制度执行难、难监督的问题明显好转,群众普遍反映公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耍”特权现象明显减少。
我省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中央对公务用车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后,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意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此,我省有关专家表示,此次中央作出的部署很“超前”、很有力度,对我省下一步加大公车治理力度指明了方向,希望我省能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真正破解“公车难管”问题。
一直都关注公务用车改革的昆明市政协原副主席徐声瑛认为,公务用车管理的关键还是在于要“透明”,特别是采购、运行费用的管理要透明、公开。
在“云南诤言网”上郑好发表《对云南省公务用车改革的一点简单思考与建议》:可成立若干车辆服务中心来取代大小单位各自成立的车队,减少运行成本的浪费。
“在完善相关公车管理制度基础上,应前移监管关口,引入外部监督,积极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当起监管公车主力军。”省政协委员周文曙认为,公车治理就要多曝光,让公务人员心理压力增大,不敢、不愿私用公车。
“近期,我省将通报一批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公务用车顶风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公务用车制度的刚性执行,专项整治中,我省将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案件核查、警示教育、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务用车有关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