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褪去权力“隐身衣”、维护制度公信力的有效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句话直指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把准了反腐工作的脉。不过,有了制度,我们还应该为笼子装上一把“好锁”。这把锁,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利对各级党委、政府代行权力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实际上,群众从来不缺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却是我们的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时总喜欢玩“躲猫猫”,行使职权不公开透明,放着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不落实,想方设法给手中的权力穿上“隐身衣”,大行“潜规则”,因此才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被动缺位。
有哲学家认为,人有三种境界,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的人,是欲望的结合体;超我的人,是道德的集合体;绝大多数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这两者的集合体,既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又要受道德法律的约束。一旦摆脱了超我和自我的控制力,最后就只剩下了欲望。这时,缺乏管束的欲望会将人性恶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实际就是我们所说的“丧失理想信念,不受监督和制约,腐败必然产生”。
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褪去权力“隐身衣”、维护制度公信力的有效方式。只要我们以制度为行动框架,以更加开放、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一方面为社会建构出更加理性、开放与平等的公共议论空间,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行使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主动担负起让群众参与监督的服务与保障责任,就会使反腐倡廉工作获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真正将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
罗建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