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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3-12-08 15:05:2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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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日从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云南分会场会议上获悉,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完善政策和落实政策为引领,大力推行6项促就业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推行“走下去”基层服务计划。通过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培养、定向培养,积极拓展基层就业项目,扩大招募规模,为农村基层培养急需的专门人才。每年公开招聘1.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区等社会领域服务工作。对应征入伍和到省内25个边境县市、3个藏区县乡镇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今年到县以下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的55.3%。

推行“走出去”就业计划。全面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宣传教育活动,依托部省合作、省校合作、央企入滇等平台,建立输送和定期招聘高校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合作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省外就业。

推行“走进去”支持校园招聘计划。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对高校校园招聘活动给予补助。

推行创业促就业计划。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创业资金,支持自主创业,并设立青年创业省长奖。实行免息、免担保的“贷免扶补”政策,为大学生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帮助。高校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创业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实行实际出资额“零首付”。对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推行质量提升计划。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白皮书,把专业就业情况作为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指标。开展就业创业典型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机构和就业示范课程建设等活动。

推行就业帮扶计划。建立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对一”实名动态帮扶。除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外,将补贴范围扩大到省内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每年组织1万名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记者 李沙青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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