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开展
查处一般隐患21.88万项、重大隐患587项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截至9月30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组织了4800个督查组,开展了5000余次督查,抽查企业40689户,共查处一般隐患21.88万项,查出重大隐患587项。
已整改21.12万项,整改率96.53%;查出重大隐患587项,已整改260项,其余327项100%落实挂牌督办。查出非法违法行为4088起,取缔关闭企业255户,停产整顿企业444户、单位91个,限期整改企业2854户、单位2500个,实施经济处罚2131万元,追究责任113人。
我省自今年4月20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全覆盖检查、零容忍问题,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做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重大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层层签字认可。大检查方案统一制订了企业自查表、政府和部门自查表等表格,要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逐项对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检查结果由企业、部门、各级政府检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认可,逐条登记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由发改、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质监、安监、煤监8个省级部门各负责包干2个州、市,自6月20日起,各牵头单位每月由厅级领导带队督查所负责州、市的大检查工作,从动员部署到督办整改重大隐患和存在问题包干到底。
(记者 朱丹 通讯员 宋翼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