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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查立改树立机关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3-12-11 09:27:3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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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省针对查摆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近期,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其中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作出专门部署。

整改工作中,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积极行动,制定措施、规范管理,对公车违规使用、滥建楼堂、豪华办公室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作出表率。

省委办公厅改到位

“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治理,是我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抓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办公厅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了意见,其中对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比较突出。

为此,省委办公厅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对全厅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没有超编制超规格配备车辆的情况和违规悬挂军警号牌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重新修改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车用车购置严格执行招投标采购规定,要求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行为,调离或退休厅级干部所使用的公务用车一个月内必须收回。

同时,省委办公厅在有关整改和专项整治方案中,把“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列为“六项专项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了“除部分职能局室处特殊工作需悬挂警用号牌外,厅级领导和其他各局室处用车,一律不悬挂警用号牌;不得违规购置超标车,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要求,并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近期进一步细化方案。

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委办公厅将继续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对照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六个“一律不准”,开展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不断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对公车私用、公车违章等群众关注度高、意见大的行为进行整治,与厅纪委配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省委办公厅提出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审批办公用房修缮。从8月下旬到10月初,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写《云南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基本情况登记表》,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对所负责管理的省委各部委及各人民团体等24家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内容包括是否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10月中旬向中办、国办督查组作了清理情况汇报并接受了现场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形象

“着力整改‘四风’突出问题,不仅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更直接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提升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祖龙介绍,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围绕查摆“四风”发现的问题整改建制,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着力点。

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围绕对照“四风”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落实省委第一批整改内容,明确改进责任和时限,进行了办公用房、车辆配备清理工作,并把完善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10方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批整改内容,健全和完善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从源头上关注公车私用等问题。

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清查,省人大机关办公用房方面未发现严重超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整改中,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对人大机关的办公室进行清理和清退,机关领导干部清退了3辆公务用车交办公厅统筹使用,并对公车私用和违规等行为进行了整治,今年7至9月,机关车辆购置、运行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20%以上。

日前,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纪委五机关办公厅召开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联席会议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和严格加强公车管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和规定,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站在转变作风、取信于民的高度抓好相关工作。”杨祖龙对记者介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的整改方案,将在12月底前细化公务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维修审批程序,做到定点加油、定点维修,降低燃油费和维修成本。

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出台后,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高度重视,把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整改的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整改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在公务用车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据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因工作需要借用的警用号牌,已全部清退完毕,在用的公务用车均无违规悬挂军、警号牌的情况;省政府及其办公厅的大型会议、调研、学习均实行集体乘车;日常公务用车保障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集中停放、适时巡查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管理规定及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抢险用越野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保障;修改和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水平。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期办公厅已组织抽调工作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及图纸,对省政府办公大楼各楼层及各间办公室的面积、使用情况、使用人员等逐一进行清查、核实,并按照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了相关表格和资料。通过清理,无任何新建、扩建的楼堂馆所项目;无迁建和购置的楼堂馆所;没有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没有办公用房改造项目,更不存在豪华装修的办公用房,另对存在问题已积极开展整改。目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全力推进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省政府办公厅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省政协办公厅实效

“省级领导带头退出多占办公用房,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标准执行,从严整治超标超编配公车,查处违规使用公车不手软。”省政协办公厅行政处处长颜希权向记者介绍,省政协办公厅在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中动真格、招数实、成效大。

在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中,为切实抓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省政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并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省政协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省政协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内容。

由于省政协机关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情况,清查工作主要针对办公用房展开,采取自查和函调等方式,认真查实、反复核对,摸清了省政协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和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清查情况表明,省级领导多处安排办公用房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较为严重。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省政协主席罗正富等领导率先垂范进行整改,将办公室超标部分分隔成小型会议室或会客室使用,清退了多占办公用房。结合厅级以下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情况,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按中央和省委要求全面进行整改。据介绍,省政协机关在整改工作中已取消了旨在改善干部职工就餐环境的机关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在规范公务用车方面,在2011年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省政协机关就已成立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机关公务车辆重新进行造册登记,逐一核对,准确查清了机关公务车辆底数和存在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先后分4批对34辆使用年限长、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的车辆实施了报废,并对排量超标的1辆奥迪轿车交由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处理,把实有公务车辆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同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车辆管理的新要求,按照有利工作、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确保安全的原则,重新修订了《云南省政协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车辆的采购和配置、调度和使用、维修和保养、维修费结算、油料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进行严格规范。

记者 张寅 瞿姝宁 尹朝平 陈晓波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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