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平壤12月13日电(记者 张利 杜白羽) 据朝中社13日报道,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特别军事法庭12日以从事颠覆国家阴谋行为,依照朝鲜刑法第60条判处张成泽死刑并已于当天立即执行。
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特别军事法庭当天对张成泽案进行审理。法庭认为,作为现代版宗派的头目,张成泽长期纠集不纯势力形成派别,怀着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野心,以各种阴谋和卑鄙手法犯下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在审理过程中,张成泽的一切行为均得到验证,其本人也对罪行供认不讳。特别军事法庭在公开审判后宣读了判决书。
判决书说,张成泽将窃据内阁总理职务作为其妄图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第一步,为此企图通过使其主管的机构独揽国家经济重要领域来架空内阁,从而把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推入无法收拾的破产局面。他无视金正日在第十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树立的新的国家机构体制,把内阁所属检查监督机构纳入他的旗下,全部掌握和肆意主宰设立和取消委员会、省、中央机关和道、市、郡级机构,成立贸易及创汇单位和驻外机构等,篡夺了原由内阁负责的一切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导致内阁无法圆满发挥作为经济司令部的职能和作用。
判决书说,张成泽还滥用职权,搞乱金日成和金正日就首都建设建立起来的工作体系。此外,为筹措实现政治野心所需的资金,张成泽以各种名义赚钱牟利,专事营私舞弊行为。2009年一年内,他挥霍460多万欧元,出入海外赌场。
报道说,在庭审过程中,张成泽承认企图发动政变,政变的对象就是“最高领导人”。 对政变的手段和方法,他也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