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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
      发布时间:2013-12-18 09:37:3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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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领导班子举行第五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省长李纪恒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中央党校报刊社副总编辑、博士研究生导师卓泽渊教授作专题辅导。

卓泽渊教授围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能力的基本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是时代要求、如何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等内容,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在互动交流中,参加学习的同志就如何找准建设法治政府的着力点和有效手段、如何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如何破解非法上访等问题向专家请教,卓泽渊教授给予了很好的解答,并热烈讨论。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法治思维强调尊重法律权威、遵循法治原则、体现法律理性;法治方式强调按照法律规则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冲突纠纷,遵循法治规律行使权力、治理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和社会,有利于全社会形成理性共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纪恒强调,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不仅从认识层面提升了党要依法执政的目标追求,而且从实践层面规范了领导干部要依法理政的行为准则,表明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必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执政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李纪恒要求,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要做好5方面工作:一要带头养成学法良习,使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二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用法治的眼光审视问题,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在法律的框架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立、改、废并举,使全省地方法规体系更科学、更合理、更完善。四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法治权威,维护好政府公信和社会稳定。五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程序建设。

(记者 尹朝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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