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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出现重大进步
      发布时间:2013-12-19 09:57:5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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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70城房价数据,与上月相比,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6个,与去年同月相比,上涨的城市继续保持69个,房价的环比涨幅进一步收窄。与此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国民经济中市场的主导地位。与单纯围绕房价展开的行政性调控相比,人们开始更加关注房地产市场管理改革的新思路、新方向。

多年来,限购、限价等行政化色彩浓厚的调控手段密集出台,却让房价陷入“屡调屡涨”的怪圈。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中国经济改革方向,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将会显著提高,意味着要更多地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减少政策“有形之手”的干预。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不多,但房产税、增加供应等应对当下楼市问题的很多措施都提到了。整体来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张大伟认为,随着改革的落地执行,房地产市场有望回归平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没有如往常一样强调调控,而是将目光聚焦在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上,这无疑是在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强调政府在保障房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反映出解决住房问题思路在转变,即“商品房归市场、保障房归政府”。

回顾过去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1年提出坚持调控不动摇,促使房价合理回归;2012年提出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而今年则没有提房地产调控。循着过去十年高频率、大力度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历史轨迹来看,毫无疑问,这是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重大进步。

新华社记者 罗宇凡 廖婷婷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专电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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