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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00多县级医院破除以药养医
      发布时间:2013-12-22 11:55:29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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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对我们进行补偿。其中中草药给予销售额30%的补贴,逐月按上月实际药品销售额给予及时结算。”山西省孝义市中医院院长魏锦峰说。

孝义市所在的山西省是中国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最早的省份之一。从2011年起,这个省试点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始迈出破除“以药养医”的步伐。

而在医改推行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医院被允许向患者收取15%的药品加成,“大处方”等问题由此而生。作为医改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在700多个县取消了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后,各地对医院减少的收入采取三种补偿模式。陕西、青海等省份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予以补偿;浙江省调整诊疗费用,限定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的90%,医院自行消化减少收入的10%,政府财政承担兜底责任;山西、安徽等省份则采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双管齐下”补偿模式。

据山西省卫生厅统计,截至2012年9月底,试点县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5.3%,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6.8%,明显低于全国二级医院平均水平。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未来一段时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医改重中之重,仍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一步。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日前接受专访时说,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由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转变,要改革规范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机制,切断药品及耗材等生产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当前,要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推进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不过,在政策推进中,也有一些基层医改人士表示应健全破除“以药养医”的长效机制。比如在一些省份,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收入由医院自行消化的情况还存在,对一些财政收入吃紧的县来说尤其困难。

新华社记者 刘翔霄

据新华社太原12月21日专电 

责任编辑: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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