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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25 10:05:4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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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时下发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通知,下拨冬春救灾资金3.24亿元,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等灾区,对各地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督查,确保灾区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遇了干旱,镇雄“1·11”“1·31”山体滑坡,洱源“3·03”“4·17”地震,富源“7·02”洪涝,盐津“7·05”山体滑坡,迪庆“8·28”“8·31”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省受灾群众今冬明春需救助人数多、范围广,救助形势较为严峻。据统计,全省今冬明春因灾需口粮救助、饮水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助等人数为743.55万人。截至12月19日,省民政厅共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15.67亿元,共向灾区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帐篷19127顶、棉被48410床、棉大衣40780件、折叠床11770张等物资,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和各地政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抽查和核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不掉一户,不漏一人;加大对受灾地区、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把灾区重灾户、贫困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作为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加大救助力度。12月9日,中央冬春救灾资金3.24亿元下达我省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各地在接到省级拨款文件后10日内将资金下达,县级在收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日内将救助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实行分段救助、分批发放的,一次性将救助款物指标分解到户、告知到户。民政部门积极统筹推进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洱源地震灾区修复加固民房已全部完成,重建民房已完成91.12%,迪庆州地震灾区已全面展开重建,其他地震灾区已全部完成重建规划,正在逐步实施。

当前我省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与地方政府将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新灾应对防范工作。各地有针对性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灾后2小时内报告灾情、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救灾政策,决不让一位受灾群众挨饿受冻。

(记者 尹朝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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