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非公经济迅速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非公经济主体达174.5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2.66万户,个体工商户151.91万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46%。
今年11月,我省出台《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工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服务管理非公经济主体进行监督。《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由本级纪检监察机构实施,同时还规定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务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决策管理和操作执行进行责任区分,按有关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省工商局预计,今年全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分别增长13%、10%以上。
(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