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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兴地睦边”工程近3年变化
      发布时间:2013-12-30 09:15:3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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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农田整治300.8万亩,完成投资61亿元,新增耕地17.44万亩。作为全国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之一和国家在云南投资最大的土地整治项目,从2011年1月开工至今,“兴地睦边”项目为我省边境地区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

我省有边境县(市)25个,国土面积达9.2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4060公里,人口645万人,其中17个县为国家或省级扶贫攻坚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在边境地区25个县(市)实施“兴地睦边”工程,大规模进行土地平整(坡改梯、小改大、旱改水)、配套农田水利、修建田间道路和增加农田防护工程等。2011年1月18日,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在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举行启动仪式,云南千里边疆全面掀起了农田整治建设的热潮。

“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云南投资最大的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323万亩,预计新增耕地23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86.2亿元,其中土地整治资金62.83亿元,项目建设期5年。省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并在项目涉及的8个州市和25个边境县(市)成立相应机构。在工程实施管理中,我省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管理办法》《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打破以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的做法,所有项目均由省国土资源厅项目指挥部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纳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格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高效、廉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积极调动和发挥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直接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项目的督促检查,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兴地睦边”工程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25个边境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维护了边疆社会稳定,对加强民族团结、树立国家形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工程实施近3年来,实现新增耕地17.44万亩,粮食产量亩均提高200多公斤;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田与周边村庄的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提高500至800元;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为边疆各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边疆地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的良好局面,得到边疆各族群众的衷心拥护,同时也得到了周边国家边民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生态工程、文明工程建设的精神,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严格监管,努力把“兴地睦边”工程真正建设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生态工程”“文明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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