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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 向“四风”陋习开刀
      发布时间:2013-12-12 09:42:4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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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打击粗暴无理的官僚主义之风,让人拍手称快。整治空话套话连篇的形式主义之风,杜绝耗用公款的享乐主义之风,我们支持拥护。”近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对几起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严厉惩处,受到干部群众好评。

据了解,今年以来,红河州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严惩了一批违法乱纪的行为。该州结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于中秋、国庆节前对个别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出外旅游,个别公务人员作风腐化,及少数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较为典型的10起案件作了通报,向全州党员干部发出警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红河州还成立专门机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范围,在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通报。

目前,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518次,纠正和整治问题172个;处分、问责、约谈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人员241人次。在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和通报力度的同时,红河州还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和具体惩处措施,明令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不准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一律不准酗酒;不准用公款吃喝和出入娱乐场所、高消费场所;不准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违规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论坛、会展和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等。

(记者 马玉龙)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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