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评论员
省委近日正式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云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彰显了我省坚定不移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决心。
坚定不移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充分发挥制度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败的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只有用制度约束权力,才能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我省的《实施意见》着眼于作风建设,立足于源头治理,堵塞腐败滋生的制度漏洞,构筑更为严密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为今后几年深化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从源头上、根本上深化反腐措施,预防权力腐败,维护人民利益。
坚定不移惩治和预防腐败,要统筹推进、强化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云南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廉洁政治建设成绩显著。但腐败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必须按照《实施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加强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坚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敢于动真碰硬,“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世上的事情最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就最讲认真。《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以领导带头的示范效应、严格执纪的刚性约束、抓铁有痕的工作韧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