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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该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4-03-18 11:09:0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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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根据电动车专项整治要求,未按规定登记或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车证的行为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的接近120万辆,未登记注册的20-30万辆,许多未按规定落户登记的车属于“超标车”,而一些符合标准的国标车同样也没有悬挂号牌办理登记。

无奈

“办不办证没区别”

从事广告行业的蒋女士,每天上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车,如今已有近5年电动车驾龄。蒋女士透露,她一共换过两辆车,第一辆因为电池老化已经报废,第二辆车也才买了一年,但两辆车均没有落户。“两辆车都是符合标准的‘国标车’,都可以落户,只是每天跑业务都要骑,而且以前也不像现在这样查得严,所以就没有落户。”蒋女士说,周围骑电动车的人很多,但不愿意落户,一是因为落户要到指定的办理点,带齐各种证件,还要交相应的费用,很是麻烦;另外,就她观察,办不办证好像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就算办了证落了户,车辆丢了,报了案也一样难找回。

据了解,电动车牌照管理开始于2012年,当时大家感觉要严格管理了,争着去办证。但是好像一阵风吹过之后,无论是买车还是行车,管理都比较松,给大家一个印象是什么车都可以买、什么车都可以骑,不办证也可以骑。

一些电动车主表示,到电动车商城购车,很多商家都说自己所出售的车是合格的车,可以落户。但车主陈先生不久前就遇到买了“合格车”却不能落户的事。

“我4个月前买了一辆电动车,准备去落户时被告知是超标车不能落户。”陈先生认为,目前对电动车的销售管理还缺乏规范,作为消费者来说,并不能完全掌握到底哪些车是合格的,哪些车是“超标”车,就算是查询标准的产品目录,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他说,希望相关部门能提供查询的途径,有关部门在查处、管理电动车行车安全规范的同时,也能对销售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管。

困境

“想办证办不了”

近日,记者在昆明西昌路多个电动车销售点走访了解到,自从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超标”电动车的销售比以往有所下降,但店家为了将车卖出去,仍向购车者表示:“只要有发票就不会被罚。”但另据记者了解,按现行相关规定,“超标车”是不能落户的,许多消费者被忽悠购车后,想办证也办不了。

然而,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如何落户?不落户被交警抓到又当怎么办?对于此类问题,电动车销售业者都一致回答:我们可以提供正规发票,而且有合格证书。没必要落户,警察也没有权利收你的车,他们只是看看有没有正规发票。更有销售人员说:“以前从来没有顾客反映没有落户的电动车被没收了。如果不信,你可以把电动车开到路边,如果有警察没收了你的车,我们免费退你的钱!”

对此,昆明市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发现骑行未登记的“超标车”上路者,将会被强制扣车,对未携带行车证的车主,将会查看电动车牌照,并让车主出示电动车购买发票,若未携带以上有效证明,他们会记录车主身份证,进行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车证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扣留车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日前五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新村派出所联合区工商、质监、交警部门,与西昌路沿线的电动车销售店签署安全责任书时,发现多家店内销售的电动车70%为“超标车”。

而关于落户问题和被交警抓到如何处置等问题,在没有开展整治之前,一些销售商认为不会被抓,交警只是关心车的来源是否正规,主要以看发票为主。另外,电动车灵活性高,如此大范围围捕,警力也不够用,所以“超标车”仍然有销售市场。而一些购买了“超标车”的电动车主认为,在城区“超标车”才能满足需求,谁也不愿意出钱买华而不实的东西。

迷惑

“无证车”归途何在

2012年2月,《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出台,依照规定,昆明市场上“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落户,交管部门将对没有牌照的违规电动车进行暂扣。新购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入《昆明市准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达标”电动车必须到指定办证点登记上牌。如今,规定也已经实施了两年,街面上仍然有大量“超标”车辆在行驶。对于“超标”电动车的管理、落户依然是争议的焦点问题。

对于“超标”电动车的管理,有市民提出质疑:“超标车”之所以走到目前的尴尬境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销售环节的监管。一位多年从事电动车经营的商户告诉记者:“所有电动车产品进入市场前都要经过工商、质监等部门审批,而确定其是否为合格车,还要看有没有进入到产品目录。”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昆明市面上进行销售的电动车型号有600多种,而登上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只有200多种,只有登上产品目录才算是“合格”,没有登上产品目录的自然就成了“非标车”。这就意味着,昆明市场上近400多种车属于非标(超标)车。但目前的现状却是,“非标车”上不了牌但是可以销售,被查到以后交警要求出示牌照、行驶证,不然就要暂扣车辆,除非补齐相关证件。但是,去公安部门补办牌照的时候,又会因为该车辆不在产品目录里所以办不下来牌照。因此,这也成为目前昆明电动车管理的一个瓶颈。

此外,按照《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要求,工商部门负责电单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但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出台准予销售的相关标准与昆明市具体执行的标准之间存在冲突,且具体的处罚措施又缺乏。因此,工商部门认为,对市面上销售的非标、但是合格的电单车产品不能贸然进行查处。

可什么样的车符合规定要求呢?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购买前到各个交警大队进行咨询,或者查询一下符合标准的产品目录,不要简单听信商家的介绍,以免购买到超标电动车。

另据业内人士建议,电动车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城市扩张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职能部门应该从群众需求角度多考虑问题,适当允许老百姓使用可以满足他们需求的电动自行车。建议昆明市交警部门考虑采取“过渡号牌”的形式先让“超标”电动车合法化,之后再出台规范弥补管理漏洞。此外,电动车的骑行者有诸多的违法行为,确实给交通秩序增压,建议电动车骑行人员,严格学习交通法规,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注册登记,行车上路。

记者 王怡文 徐宝祥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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