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官员来说,不作为本身就是一种过错,理所当然要受到惩戒
一官死后公服昂然进入冥府,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不料,阎王却招呼鬼卒将他拿下,并质问他说:“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该官又辩解:“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王曰:“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最终,这名官员无话可说。
以上故事出自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看后令人击节叫好,感到很有现实意义。明哲保身可谓是历史悠久的一种官场处世态度了,时至今日,还在“指导”着一些领导干部的行为。尸位素餐、回避问题在有的干部身上表现突出,这部分人还真的是“植木偶于堂更胜于公”,习惯于懒政无为混日子,或为了“求自全”,放弃对恶行的追究和对正义的维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枉法。
惩恶方能扬善。如果职能部门不严格执法打击害群之马维护社会秩序、不千方百计发展和改善民生、不坚持原则维护良好风气,那么正直的人、奉公守法的人就会受到损害,正义就得不到伸张、社会就得不到发展。对于官员来说,无为本身就是一种过错,理所当然要受到惩戒。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其位当谋其政。只有尽责履职,方能不负群众和组织的信任,在岗位上干出实绩。
漆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