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观点 > 正文
群众满意是根本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09 11:43:26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云祖轩

当前,教育实践活动到了整改出成果见成效、向群众“盘点交账”的关键阶段。活动搞得好不好,关键看成效,而活动成效的衡量标准,关键看群众是否满意。

要让群众满意,得坚持开门搞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基层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群众感受最真切、评价最真实。在整改过程中,必须坚持敞开大门抓落实促整改,整改措施要及时向群众公布,整改过程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好、改得怎样。要请群众监督整改过程、评判整改成果。整改措施实不实、整改成效好不好,要让群众说了算。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群众认可满意的才能“销号清账”,让群众在整改落实中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要让群众满意,得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紧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方案、深化专项整治,从具体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以群众期盼为整改方向,深入群众听意见,走进基层查实效,扫清容易被人遗忘的整改“死角”,解决好“沙滩流水不到头”的问题,将惠民落到实处,不以“空头支票”代替承诺兑现。

整改过程中,只有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整改好了,让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效,才能取信于民,让群众真正满意,进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责任编辑:钱霓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