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观点 > 正文
让合作股份“活”起来
      发布时间:2014-10-27 10:28:54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让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在云岭大地生根发芽,靠一时的冲动和热情解决不了问题,靠简单生硬的行政命令同样行不通、走不远,甚至会适得其反。让“合作股份”真正“活”起来,最终还得靠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来激发内生动力。

合作方式要“活”。“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开展“合作股份”的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不拘泥于某种形式搞千篇一律。村集体可用资金入股,也可用集体山林、土地折价入股,还可二者兼有。在参与对象上,村组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入股值得提倡,一时不想参与入股的,千万不能“强迫命令”。在合作对象上,可与合作社合作,也可与龙头企业“联姻”,还可与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普通农户“联手”。

管理方法要“活”。市场经济的事情还是交给市场办。村级党组织应该找准位置,重点管方向、管服务、管协调,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给市场去管,放手、放心让合作社、企业在“前台唱戏”,顺势而为。不能大包大揽,不懂装懂,对合作社和企业指手画脚,什么事都想插手,什么环节都去干预。

收益分配要“活”。企业经营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合作股份”实践中,村集体能够参与进去监督的,建议按参股比例自负盈亏。监管不了的,也可以在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固定分红。村集体的收益,可用来追加股本,也可用来兴办公益事业,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用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适当提高村组干部待遇,调动他们开展“合作股份”的积极性。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各地要紧紧围绕是否有利于保护和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是否有利于调动和激发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否有利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来谋划和推动工作,积极探索合作方式,努力提高合作水平,灵活进行收益分配,真正让合作股份“活”起来,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内动力。

云祖轩

责任编辑:李享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