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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大家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12-08 17:07:3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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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12月4日,省民政厅厅长段丽元及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节目,就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问题回应听众、网友的投诉和咨询,面对面与听众交流互动。

“关系保、人情保、平均保、轮流保”如何杜绝

回应

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与平台

去年以来,针对社会上反映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平均保、轮流保”等情况,省民政厅进行了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同时也开始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但一些地方却依然存在上述类似问题。

节目一开始,楚雄听众李先生就打进热线电话反映当地低保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他说,大姚县金碧镇仓街村委会有挪用抗旱专项资金情况,同时在今年评审农村低保时还存在弄虚作假、官官相护的情况。另外,村子里享受低保的人开轿车、盖房子,很多人对此都感到不满。

“低保是党和国家对群众关怀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基本要求是公正公平,基本方式是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听了李先生的投诉,段丽元仔细询问了李先生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表示一定会对提出的问题一条条给予认真解决。

昆明听众郭先生打进热线投诉说,官渡镇龙马村今年的低保已经张榜公示,他因老伴中风八年也进入了该名单。然而,名单公示以后,他的名额却被取消了,至今相关部门也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他很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低保政策是‘阳光’的,一些地方分配名额的情况不符合低保规范管理要求。我会交代官渡区民政局上门到您家里进一步了解情况,然后按照低保政策认真核对您条件是否符合,如果达到,完全可以享受低保,如果不符合条件,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向您做出解释和说明。”段丽元答复道,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郭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例,短信平台上有听众朋友发送短信反映,他今年37岁,因患病导致残疾,生活无法自理,一直和父母以及90岁的奶奶一起生活。去年,村委会把他一个人的低保取消了,让全家人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他感到很不解也很无助,想知道有没有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来保证他们公平地享受到低保政策。

段丽元解答道,低保名额确实有严格程序,个人提出低保申请以后,民政部门会入户调查,村民小组也会进行群众评议和进一步核实,名单确认后需要张榜公布,最后才审批。为解决“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省民政厅进行了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与平台,同时规定,村委会的亲属领取低保需要进行备案。

医疗救助和五保户供养如何保障

回应

构建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体系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中,我省坚持以“阳光”为核心,以“民生”为根本,构建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城乡医疗救助“无缝覆盖”,临时救助“雪中送炭”的社会救助体系,全方位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听众朱先生打进热线说:“我是大板桥农村的,老婆今年检查出肺癌,现在家庭经济困难,治疗有点力不从心,请问在政策方面有没有什么支持、补助或者帮扶?”

段丽元表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救助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党和国家都加大救助力度,不仅是民政部门,包括卫生、社会保障部门都在医疗方面加大力度,出台了很多利好政策,今年全省安排了近10亿元的资金用于医疗救助。“就民政来说,一个是积极支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再一个是在住院治疗重症方面,享受国家的医疗政策报销之后,民政还有一个医疗救助,您可以到区里面的民政部门申请这个救助,当然申请救助也有相关规定和要求。”他建议。

一位微信网友发送消息反映,自己是五保分散供养户,8岁时就因患上骨结核病而致残,生活来源就靠这每个月200元的五保金,买药都不够,还得买米、买菜、付电费等。残联对此没有补助资金,现在确实生活困难,想问一下还有没有其他的救助方式?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杨卫东作出解答:“实施办法规定,农村的五保供养,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云南省有22.1万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对象是每月290元,分散供养标准是15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解决生活问题,一个是看病问题,看病就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的缴费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报销。

除了医疗救助,社会救助也是引人关注的话题。前段时间,昆明市救助站站长李金留很苦恼,由于社会救助权责不明,职责不清,很多不应该进入民政程序的受困群体也被送到他们那里。他说:“规定是先救治,后救助,但沟通不是很好,几家联动机制是有了,但配合太差。”

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李站长的烦恼不会再有。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介绍:“全面建立救助制度使各种资源有效的整合,理清救助的边界,各有侧重,保障更全面。”网友听众听到回应表示,希望救助的方式更加多元、精准,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原则:守住底线公正。

超规、超标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整治

回应

整治殡葬乱象,推动殡葬改革向环保、低碳方向发展

此前有听众李先生向栏目组反映,他父亲去年离世,家里花了差不多十万才办完丧事。“大家都知道贵,但是又急需要,公墓2.5平方米的面积,价格就在七、八万,作为普通老百姓来讲还是难以承受。”

据介绍,今年三月,相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殡葬价格乱象等问题,对全省58家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实地督查,拆除超面积墓穴1495个,有效杜绝了建设豪华墓、超标墓。那么,经过规范管理后的经营性公墓,价格是否真的降下来了?记者提前从昆明近20家经营性公墓中随机选取4家进行了电话采访。

“4平方米左右的是七、八万,十几万的也有,其他更大面积的墓地价格更高,十多平方米那种要80多万,8平方米左右的要31万多。”电话中,每一家经营性公墓给出的报价都令人难以置信,确实贵得离谱。

但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经营性公墓面积不能超过1平方米,实际情况中,许多公墓经营方要么置之不理,要么钻空子。

“每年要对经营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特别是一些家族墓、宗族墓、超标墓、豪华墓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去年对11家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处罚,对3家不合格的公墓进行了登报公告,今年发现7家经营性公墓违规,现在还在研究制订处罚措施。”省民政厅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赵成胜介绍。当然,要打破陈规旧俗,扭转传统观念还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对经营性公墓一味迎合市场中的不法行为,加大治理和规范力度。

对此,段丽元表示:“在殡葬改革当中,一方面是传统习俗导致厚葬、攀比情况比较多,另外殡葬改革在管理、监管方面还存有漏洞和差距。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是由民政部门来严格审批的,但是因为价位是市场行为,政府又要进行有效的监管,确实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从现在规范管理的要求来说,面积超标绝对是要受到处罚的。”

“现在从殡葬改革的长远发展来看,节地生态葬式将是推动殡葬改革向更环保、更低碳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云南的具体体现。”赵成胜介绍,接下来将通过宣传引领、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等,大力推广节地葬式。

本报记者 张潇予

第六十二期《金色热线》预告

上线单位: 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话题预设:

1.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盈江、鲁甸、景谷等多次地震,我省地震部门如何做好震情跟踪、震前应急和震时应急响应?

2.我省如何按照“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原则,构建更加科学扎实的防震减灾体系?

3.我省民政部门如何构建辐射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解决救灾“最后一公里”难题?住建部门如何提升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如何加强农村民居安全保障能力?国土部门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

直播时间:2014年12月11日 (12:00-13:00)

参与方式: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

0871-96100

云南广播电视台

0871-68881890

云南日报、云南网 :http://www.jinbifun.com/

收听收看: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FM105.8,AM576)每周四12:00-13:00直播

云南日报每周一第二版《观点·视点 监督》专题刊载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YNTV-6)每周日晚22:25《金色热线·追踪》播出

云南网(www.yunnan.cn)每周四同步开播;往期节目滚动展播。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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