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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卫生之光普照云岭
      发布时间:2014-12-09 16:59:0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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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以来,我省建立运行机制,在卫生服务诸多环节积极探索。然而,随着服务人群的扩大、服务项目的增加和服务要求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话题

12月1日,省政协与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在昆明举行省政协重点提案《稳步推进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专题面商会,就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对话与讨论。

补短板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2012年第三期医改监测数据显示,我省每千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0.95人,实际在编仅0.73人,在全国排位倒数第二。

人员不足,服务可及性难保障;临聘人员较多,服务质量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招人难、留人难、要人难等问题日益突出。

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与核定不足,省政协调研组对昆明、玉溪等部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实地调研。在昆明市,市委编办核定西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35名,但实际分配到区卫生局的编制只有179名,编制落实不到位使医务人员严重匮乏。通过了解,相同情况在全省其他地方均不同程度存在。

“从核定编制入手,督促各州(市)按标准核定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状况。”省委编办副主任冯德在面商会中介绍,为解决编制问题,省委编办督促全省乡镇卫生院按1‰标准共核定事业编制43195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共核编4704名,通过核定,两者分别比核定前增加编制11272名和1833名。

调研组还发现,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编制严重不足的同时,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则空缺更多。省卫计委主任张笑春认为,是因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和留住人才困难。

“一方面,由于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门槛相对较高,愿意到基层工作的人不一定通得过考试,而能够达到招聘条件又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又不愿意到基层去。另一方面,基层待遇和生活保障差,这使得年轻和有经验的医师都想往城市挤。”张笑春说。

对此,省卫计委会同其他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乡镇招聘人员最低学历放宽到中专”“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对论文和英语做硬性要求”“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规定。并从今年起,对全省乡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实施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到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岗位补贴。

对于我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整体不足的状况,省人社厅副巡视员李保江认为,首先在制定用人标准上应该避免“定得太高,人进不去;定得太低,人进来又用不上”的尴尬。其次,应该开展学历教育和适宜技术培训,建立政府为主、机构为辅,培养经费单列保障和因需施培、因人施教、因材施训的长效培养机制,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同时,不断改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方式,扩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拓渠道 多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当前国家投入规模最大的公共卫生资金,人均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目前的35元。今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达16.4亿元。

为进一步促进资金到位、保障资金安全,省卫计委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着重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考核等方面调整了政策。

张笑春介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省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监管,按照财政“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方式筹集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占80%,省级财政承担约15%,部分州市县级承担约5%。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规定县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得到上级补助资金3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按季度组织考核,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服务机构。去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到位率95.13%,资金使用率提高至85%。

同时,我省还积极创新制度,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细化资金开支范围、设置明细核算科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有效。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国家财政部牵头制定了《医院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我省也相应出台了省级实施细则,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可提取20%的收支结余作为职工福利性基金,30%作为职工奖励性基金分配。

而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始终未明确规定妇幼保健机构、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收支结余如何分配至职工个人,以及因绩效分配过于生硬造成人员流出和“养懒汉”现象并存,导致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经过调研发现,我省一些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萎缩,基本的个体保健和医疗服务已经不能开展。目前,全省有37家妇幼保健机构甚至不能开展生理产科业务,疾控机构检验人员留不住的问题十分突出。

针对这一现象,提案提出“建议我省研究制定适用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财务制度和分配制度,并出台我省公共卫生机构在核定收支结余中建立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政策,以稳定和调动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的积极性。”

省发改委副主任饶卫则认为,应进一步争取国家对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的资金支持,力争将妇幼保健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去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专项建设,安排我省29个项目,其中州市级2个,县级2个,总投资1.8亿元。”饶卫介绍,总的看来国家的投入还是不够,省发改委下一步打算将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向中央争取的重点,同时不断拓宽我省妇幼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强基础 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2009年-2013年,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安排我省148个县级医院、961个乡镇卫生院、2300个村卫生室、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在183个乡镇卫生院安排建设1100套周转房,投入资金达54亿元。2012-2013年,安排我省2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妇幼保健院、3个艾滋病定点医院、1个地方病菌种库项目建设。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下,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截至去年底,全省有乡镇卫生院13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57个,村卫生室1334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0个,其中:疾控机构150个、妇幼保健机构145个、卫生监督机构145个、其他60个。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纯公益性服务,由于服务人群大、内容多、利润低、补助资金管理严格,以及城镇居民对服务需求预期、对社区机构信任不足等因素,项目推进十分困难,改革政策的感受程度更低。”农工党云南省委主委杨鸿生表示。

就我省而言,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中,除城乡差距较大、均等化水平严重不平衡外,还面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承担能力不足,农村地区人员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县级疾控和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不足、设备装备水平不高等问题。

省政协对此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发展规则,负责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主体,以其他诊所、医务室、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同时由省政府牵头,对全省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由于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技术指导单位,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骨干机构,因此,加大对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尤为重要。有关人士建议省卫计委、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统筹、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

张笑春表示,我省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省、州市两级电子信息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及健康卡互联互通项目,即从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线建设,为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础网络支持,力争2015年上半年完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从州市覆盖到县。目前,还将逐步完成健康档案数据迁移和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上线试运行。

记者 张潇予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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