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是什么?大妈眼里的和谐是邻里和睦相处,生病养老有人照顾;灾区人民眼里的和谐是有人前来救援,帮助重建;农民工眼里的和谐是有人能传递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谐是社会不同阶层人的相辅相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期待。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精神文明、社会道德建设,但其根本还在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各种利益问题。社会转型期涌现出各类问题和矛盾,光靠个体力量或完全依赖政府都无法完全解决。发展中的不和谐或因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诉求无处申诉;或因缺乏渠道、缺乏法治意识,而显示出不同群体之间联系的断裂。
作为个人与社会的中间体,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目前,社会组织正成为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行业协会协调了经济发展中各个主体的利益,环境保护团体传播绿色环保理念,志愿者队伍为各类会展活动服务奔走,大学生在山区募捐支教,艺术家在抢救民间文化……正是各方社会力量、各类社会组织及时疏导、弥合了一些差异,缓冲了一些矛盾,减轻了社会发展的阵痛,协调了社会关系。
同时,社会组织也在价值层面影响着公众的理念。例如,各类志愿服务公益组织通过活动传递出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独立人格意识,从价值层面影响个体理念及群体意识,进而形成某种社会观念,促成守望相助、和睦友好的社会氛围。
社会组织的规模和服务水平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准。我们应当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出发,重视社会组织连接群众与政府,筑牢和谐基石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在顶层设计上不断优化,在末端治理上懂得放手,加快社会组织培育,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更好地应对社会的变革,完成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