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还网络以清朗空间
      发布时间:2014-05-13 14:38:34   来源:
分享到: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谢建东

法治社会容不得“网络特区”,确定了法律的边界,执法、守法,权利、义务就有了明晰的标准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便利,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与思维方式,但随之而来的诸如涉黄、涉暴、侵权等信息传播失范现象,也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困扰。尽管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整治下,网络文化环境不断净化,但受利益驱使,一些非法、污秽信息借助新技术途径花样翻新,呈现屡打不绝的态势。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还网络一个更加清朗的环境,还需依靠法治将其纳入到成熟的制度约束与法律规范框架之内。

从监管的角度讲,网络空间执法管理的有效性、持续性,以及行业自律的不够等都是重要因素。我们看到,此次“净网行动2014”可谓声势浩大,四部门联手出击,不只是满足于关闭了多少个非法网站的成绩,而是将打击内容从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扩大到非法出版物、假媒体等,真正着眼于建立一个在严格法律监管之下的纯净网络环境。

就市场主体而言,互联网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干净办网、依法经营。网上之弊的根源在于网下的行为失范,因此净网必须线上线下结合,对相关网站等线上单元进行筛查,对线下策划组织、出版传播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从网民的角度讲,由于缺少现实社会中面对面交往所形成的道德压力和无形监督,许多不良影响发生在轻点鼠标之间,这说明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而各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则有助于调动起民众参与的热情,强化学习法律与自我约束的自觉。

据悉,此次净网行动开展不到一个月已小有斩获,中国互联网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议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淫秽色情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而快播公司被调查、新浪读书被依法吊销执照,频道小编因涉嫌构成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等消息,则显示了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决心,以及法律适用的平等性。

法治社会容不得“网络特区”,确定了法律的边界,执法、守法,权利、义务就有了明晰的标准。通过全民动员、依法净网、持之以恒,相信网络空间内触犯法律、违背伦理的行为必将得到规范。

责任编辑:钱霓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