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官网挂出《关于对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的意见》,原则上同意我省文物局所报的丽江古城保护规划,但也提出了包括应遏制丽江古城的商业化倾向,严格控制周边新建项目等多条修改意见内容。
对于遏制丽江古城商业化倾向的问题,相信许多游客都深有同感。遏制丽江古城商业化的要求,折射出的是如何协调好古城保护与开发的问题。
没有源源不断的客流、缺乏有效的商业运作,古城的发展将步履维艰;而缺少有效的保护,隔断历史文脉,会让古城陷于同质化的流俗。商业化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是反对古城有商业,而是担心过度商业化的丽江还能不能承载起历史文脉的传承。
古朴的城市风貌、独特的民族文化、古老的供水系统,将经济、战略重地与崎岖地势巧妙融合的城市构建,是当初丽江古城申遗成功的重要原因。由此看来,所有过度开发,乃至破坏空间格局、改变山水形势的做法并不可取。而“修旧如旧”、“建新如旧”也只是障眼法而已。历史文脉是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前提,注重民族和历史文化的完整性、系统性,与时俱进地开掘、提升丽江独特的文化内涵、城市底蕴,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古城需要开发,但并不是模式雷同的商业布局,也不等于规模的盲目扩大;古城需要保护,但要客观理性,因时因地考虑传承与发展。此次国家文物局批复的意见,要求深入评估城市建设、房屋改建、游客及外来人口增长等影响古城保存状况和破坏的因素,明确指出对于部分严重影响遗产景观风貌的建筑应提出整治要求,建议针对古城的旅游现状,认真研究其可持续发展状况,科学制定游客承载量控制措施。就目前的实际而言,诸如此类的意见无疑是中肯而切合实际的,而“世界的丽江”要做到不负众望,“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强化管理”应是一个必须遵守的刚性原则。
谢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