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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严三实”为镜
      发布时间:2014-08-19 10:31:4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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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三严三实”要求指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

严是爱,松是害。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要求,对党员干部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爱护。“三严三实”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是衡量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尺。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需要常常抓、天天抓、时时抓,才会形成良好的习惯。因而,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加油站”,没有“终点站”。“三严三实”既是一个新要求,也是一道大考题。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对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广大领导干部应当时常反思如何做人为官这个问题,不断改进自身作风,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更为重要的是,“三严三实”不能一“照”而过,需要常照常新。对照“严以修身”,查找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的差距,看看自己是否牢记宗旨不忘根本;对照“严以用权”,查看权力是否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看看自己是否坚持原则不越位;对照“严以律己”,检查是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看看自己是否守住底线清正廉洁。而贯彻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是要在做人、做事上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三严三实”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作风建设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要防止作风建设出现“破窗效应”,“三严三实”要求就要落在实处,只有时刻保持自我检查和组织监督的力度、韧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警钟常鸣,才能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殷铖君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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