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光电 8月31日,缅甸投资委员会对2013年1月31日公布的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作出重大调整。调整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经济活动由21项减至11项,要求外国人必须与缅甸公民合作开展的经济活动由42项减至30项。投资委员会还部分取消了特定投资领域需缅政府相关部委出具推荐函的要求。
调整后的规定具体细节如下:
禁止外商投资的11项领域分别为:国防武器制造生产与同其有关的服务行业;林业资源管理与保护;矿产资源勘探与玉石珠宝开采;中小型规模的矿产开采;电力系统管理项目;电力检测服务项目;空中导航项目;在河道内采开包括黄金在内的矿产资源;未经国家政府批准的出版物发行与开办广播;水路导航项目;包括缅文在内的各民族文字的定期刊物出版发行。
外国企业必须与缅甸公民合作开展的30项经济项目分别为:生产和销售杂交种子;生产和销售增产农作物和国内当地农作物;生产和销售威化饼干、饼干、面条、面线等农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包括糖果、巧克力在内的各类甜品;除牛奶和乳制品外,存储、生产、灌装、销售其他各类食品;生产和销售大麦酿造的啤酒类产品以及不加气饮料;对白酒饮品和非饮料饮品进行蒸馏、混合、精馏、装瓶、销售的项目;制冰和销售各类冰块;生产和销售矿泉水;生产和销售纤维绳、绳索、麻绳;生产和销售陶瓷制品和餐具;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生产橡胶和塑料原料;包装产业;除人造皮革外,包括鞋子、手袋等皮革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包括熏蒸纸、蜡纸、卫生纸在内的各类纸制品;除石油、天然气和石化产品外,以缅甸国内自然资源为原料的化工品生产和销售;除石油、天然气和石化产品外,生产和销售乙炔、汽油、丙烷、发胶、香水、除臭剂、杀虫喷雾(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生产和销售氧化剂(氧气、过氧化氢)和压缩气体(丙酮、氩气、氢气、氮气、乙炔)生产和销售包括硫酸和硝酸在内的腐蚀性化学品;生产和销售各类工业用化学气体;生产药品原料;经营中型小型发电业务;兴建高级高尔夫球场、休闲区项目;兴建、销售、租赁住宅和公寓;兴建和销售办公楼、写字楼等商务建筑;兴建、销售、租赁同工业区相关的住宅项目;兴建经济适用房的项目;经营国内航空服务;经营国际航空服务。
特约记者 张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