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对我们这些困难家庭的关爱,免费电量政策真是帮了我们。”近日,家住昆明大树营市政二区的7旬老人马阿姨拉着亲自上门来为她服务的昆明供电局官渡分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2012年昆明市执行阶梯电价以来,昆明供电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的电量执行电价优惠政策。按规定,每户城乡困难家庭每年可免费用电180度,至少可减少电费支出近百元。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等规定,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和居民合表主体,每户每月可享受15度免费电量。
据了解,昆明市城乡困难家庭,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件及近期电费发票就可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登记手续。去年,昆明地区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居民客户共有4.24万户,共计免收电量564.81万度,折合电费254.16万元。
今年,昆明供电局通过张贴海报、广播等渠道,开展电价集中宣传活动。同时,该局定期收集各地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动态管理信息,提醒民政部门通知客户及时到昆明供电局营业厅办理免费电量手续。此外,针对廉租房等可能存在免费电量客户群的合表居民客户,开展一对一的沟通宣传,确保此项政策宣传到户。
记者 余红 通讯员 张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