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获悉,上半年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3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9元,同比增长13.1%。
数据显示,上半年昆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其中上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7532.32元,同比增长9.8%;人均财产性收入3452.94元,同比增长11.9%;二者对昆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4%,其中工资性收入拉动城镇可支配收入增长9.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常住居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专家分析认为,拉动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各级政府积极促进就业,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显现,在岗职工工资保持稳定增长。居民财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出租房屋面积增加和租金水平上涨。
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