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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发布时间:2014-08-30 09:59:57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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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初步建立覆盖学前教育到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让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去年,我省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项目共有18项。其中,高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10余项资助项目;中职院校有助学金、免学费、省政府奖学金等3项资助项目。去年,各级各类教育(义务教育除外)资助学生138.96万人次,资助资金26.98亿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8年开展以来,已成为我省高校学生资助的主渠道。截至今年8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22.56亿元,支持贫困家庭学生39.56万人次,贷款业务实现全省各县(市、区)全覆盖,满足了全省67%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贷款需求。为保证今年贷款受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做到“应贷尽贷”,国开行云南分行与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全省各县(市、区)需求量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8亿元贷款规模分配,预计支持学生13.6万人,其中包括针对鲁甸6.5级地震灾区学生的助学贷款计划1.2万人,贷款规模1亿元。

此外,为保障地震受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想方设法做好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会泽县等地震灾区受灾家庭学生的报到、入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工作。对中职学生,除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各地各校要积极采取多种帮扶和资助措施。昭通市教育局、曲靖市教育局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灾家庭学生发放资助金,确保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

记者 李沙青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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