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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重点整治“短斤少两”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4-01-05 11:21:2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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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区域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车站码头

日前,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和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范围内开展活动,深入整治“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

据介绍,本次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各类集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商场超市、景区景点、车站码头,重点整治对象是水果、蔬菜、水产品、活禽及自产自销、散装商品等经营户,重点整治内容是查处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等计量器具或者破坏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准确度造成“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从现在起到3月15日前,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将整合力量,对辖区内使用电子秤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掌握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加强对市场“公平秤”、信息公示栏的检查,确保“公平秤”合格有效、信息公示栏设置醒目。集中检查过程中,将严格依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屡教屡罚不改的经营户,工商部门将督促市场开办者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清退出场或不再续签合同。省工商局拟在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前分别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各级工商部门还将把宣传教育、集中检查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云南日报(记者 吴清泉)

责任编辑:李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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