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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系统全力做好资金物资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4-01-08 10:44:4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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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共安排下拨救灾资金15.81亿元,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核查受灾困难群众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村逐户摸清受灾困难人员底数,按照受灾困难人员的自救能力分类建立账册,并将“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和边远地区的受灾群众作为冬春生活救助重点,确保不缺一户、不漏一人。

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2013年12月,我省已下拨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887.05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将中央预拨2014年城市低保资金11364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9542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2553万元下达各地,提前预拨省级农村低保补助资金85191万元,城市低保资金47367万元,确保年初城乡低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保障好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打下基础。

针对入冬以来全省多地气温骤降、天气多变的情况,省民政厅提早布置冬季主动救助和年终救助工作,部署开展全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加大巡查救助、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和应急救助工作保障,确保不让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受冻。全省各地以救助点、流动救助服务车、救助指引牌等为依托,为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提供便利;并对当地主要城区、城市街面、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展开拉网式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采取主动靠近、详细问询、劝导进站受助或为其提供食物、饮水、药品、拨打电话等多种方式的主动性救助。

全省民政系统还推进“三院一站”(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救助站)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基础设施、消防、设备、饮食卫生、交通运输等各类硬件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各福利机构已为老人、孤儿、孤残等加强防寒保暖措施,并派专人重点看护体质较弱和年龄大的老人。

(记者 尹朝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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