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拥有的土地、林地、海域、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和其他一般国有资产都要登记在册,并实行实时、动态的全过程监管,这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的新举措。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对全省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实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我省从1月1日起,对全省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开展登记工作。登记工作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由财政部门代表同级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资产及其所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并进行管理。
记者 张子卓